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有关体育院校: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国武术套路赛事活动裁判员选派工作的管理,使裁判员选派工作公开、透明,保证武术竞赛执裁工作公正、公平、有序进行,根据《武术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现将推荐2023年全国武术套路竞赛裁判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原则
(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从思想道德、业务技能和赛风赛纪三方面对裁判员进行评估,择优推荐。
(二)遵循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裁判员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与职业道德,且具备较高的业务能力和执裁水平。
(三)遵循回避原则。凡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武术主管部门任职的,在参赛单位专业队、体育院校代表队、体育院校竞技体校代表队担任教练的,与参赛人员有亲属关系的裁判员,均不作为推荐对象。亲属关系指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等。
二、推荐条件
(一)年龄在60周岁以下(1963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具有较高的裁判理论水平,并能够精准运用。
(二)裁判员技术等级为一级(含)以上的裁判员。
(三)具有丰富的全国武术套路比赛(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武术协会主办)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武术套路比赛执裁经验。
(四)作风正派,秉公执裁,自觉遵守国家体育总局及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和中国武术协会有关规定及赛区纪律的裁判员。
三、推荐办法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推荐本单位武术套路国际级和国家级裁判员5名,一级业务骨干裁判员2名。北京体育大学、上海体育学院、武汉体育学院、西安体育学院、成都体育学院、沈阳体育学院可推荐国际级和国家级裁判员3名,一级业务骨干裁判员1名。
(二)各单位推荐的裁判员中均须含盖长拳类、太极拳类和南拳类3类裁判员。
(三)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推荐原则、条件和办法推荐本单位裁判员,如实填写《2023年全国武术套路竞赛裁判员推荐汇总表》(附件1)和《2023年全国武术套路竞赛裁判员个人信息登记表》(附件2)。如发现弄虚作假,撤销其裁判员技术等级,取消推荐单位推荐资格,并在全国武术运动行业系统内通报批评。
(四)推荐单位须于2023年2月28日前将加盖公章、负责人签字的附件1和附件2纸质版邮寄至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武术套路部,并将电子版资料(附件1和附件2)打包压缩后,发送至邮箱wushuyibu@163.com,命名方式为“省份/院校+2023年竞赛裁判员”。
(五)由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进行审核,并经中国武术协会网站公示通过后,择优选派裁判员参加2023年全国武术套路相关赛事活动。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 群、刘思伊
电 话:(010)64912314、64912154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号
邮 编:10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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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武术中心
2023年2月13日
责任编辑:武术套路部